一、 本項目經 岳池縣發展和改革局 以 岳發改[2016]217號 批準建設,比選文件已經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備案號為 岳發改比備[2016] 054號 。本項目現通過固定價比選方式(E方式)隨機抽取中選人(承包人),誠邀符合資格條件的潛在申請人參與本項目的比選。
二、比選項目概況(表一)
三、比選內容(合同段劃分)
施工1岳池縣29米海巡艇打造工程
四、資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
(2)資質要求:企業資質等級不應低于(包括):
省級三級或以上船舶建造資質或具有船檢部門頒發的鋼質三級三類及以上船舶建造資質 。
(3)其他要求:
①項目負責人為船舶工程專業的中級及以上的注冊工程師;②比選申請人如選擇A方式繳納比選保證金,務必在轉帳單備注欄注明:岳池縣29米海巡艇打造工程比選保證金;若比選申請人采用B種方式提交比選保證金時,提交網站擔保的打印網頁的“項目”頁面并加蓋鮮章,同時提供與網站簽訂的比選保證金委托保證合同的復印件并加蓋鮮章; 。
(4) 本項目 不接受 聯合體參加比選。
五、報名及購買比選文件
(1) 請有意參加本項目競爭的比選申請人,到四川日報招標比選網下載工程圖紙、工程預算控制價清單、比選申請函樣本及合同樣本,待自檢可以接受比選人確定的工程圖紙范圍的發包總價以及清單中的固定單價(同比例下浮后的),再自愿報名,比選服務費為200.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比選申請人應按“比選申請人網上報名特別規定”的要求報名。
(2) 比選公告規定的報名時間最少不得少于3個工作日。各比選申請人網上報名時間為:從 2016年05月04日 網上發出比選公告之時起至 2016年05月09日09時30分 截止。
(3)比選申請人應在本規定的報名截止時間前,按報名的合同段分別提交比選保證金,具體金額見表三。比選申請人可選擇以下兩種(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選人提交。
戶 名: 岳池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開戶銀行: 中國建設銀行岳池支行
賬 號: 5100 1747 2360 5150 4198
比選保證金必須通過比選申請人的基本賬戶,以銀行現金轉賬方式提交。
B.通過比選網站向比選人提供無條件、不可撤銷的保證。
保證金必須通過比選申請人的基本賬戶,以銀行轉賬方式提交,并保留好銀行轉賬回單,以備抽取時驗證。
(4)比選人以比選公告公布的工程發包價(含清單中的單價同比下浮)、工程圖紙和合同樣本,按照隨機抽取方式確定唯一中選人 ,并實施工程圖紙和工程量清單范圍內的總價包干發包(發包價即竣工結算價)。
(5)本項目(合同段)比選人采用的報價方式、報價要求、工程發包價、保證金一覽表(表三):單位萬元
六、隨機抽取中選人
(1) 比選人定于報名截止時間即北京時間 2016年05月09日09時30分 ,在有關監督部門以及自愿到場的比選申請人的現場監督下,在 岳池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九龍鎮迎賓大道吳雪藝術中心北側3號樓)交易大廳 公開舉行從四川日報招標比選網隨機抽取活動,從符合資格條件的比選申請人中隨機抽取 1 個作為中選人。
(2)抽取方式。擬任項目負責人應在隨機抽取開始前,持以下資料并經現場監督部門審核簽字認可,方可參與隨機抽取。
①擬任項目負責人有效身份證、建造員(師)原件(綠化等行業未規定的除外);②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③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原件;
④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原件(行業未規定的除外);⑤省外企業需出具《四川省省外企業入川從事建筑活動備案證》原件;⑥企業為擬任項目負責人繳納的最近6個月養老保險原件;⑦報名企業交納比選保證金(工程發包價的5%)的銀行轉賬回單。
⑧比選申請函、授權委托書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
(3)中選后2日內,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簽合同的,比選人將沒收中選人的比選保證金。
七、聯系方式
比 選 人(全稱): 岳池縣航務管理處
地 址: 岳池縣九龍鎮
郵 編:
聯 系 人: 徐先生
聯系電話: 0826-5231120
傳 真: 0826-5231120
電子郵件(E-mail):
2016年05月04日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