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港出入境邊防檢查站40m躉船建造監理服務項目 采購項目的潛在供應商應在南京市鼓樓區中山北路285號江蘇省電子大樓3層302室獲取采購文件,并于2021年11月08日 14點30分(北京時間)前提交響應文件。
一、項目基本情況
項目編號:SZZC-JC-2021108
項目名稱:南京港出入境邊防檢查站40m躉船建造監理服務項目
采購方式:競爭性磋商
預算金額:24.0000000 萬元(人民幣)
最高限價(如有):24.0000000 萬元(人民幣)
采購需求:
南京港站40m躉船建造及缺陷責任期內的全過程監理。具體要求詳見本文件采購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建造監理10個月,缺陷責任期監理12個月。
本項目( 不接受 )聯合體投標。
二、申請人的資格要求:
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
2.1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營業執照,自然人的身份證);
(2)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的會計報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根據項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的承諾書)(格式自擬));
(4)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一年內(至少一個月)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相關材料);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格式自擬);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提供項目實施所必須的許可資質證明材料):無。
2.2落實政府采購政策需滿足的資格要求:根據《政府采購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管理辦法》本項目專門面向中小企業采購。
2.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無。
3.本項目的特定資格要求:無。
三、獲取采購文件
時間:2021年10月28日 至 2021年11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時間,法定節假日除外)
地點:南京市鼓樓區中山北路285號江蘇省電子大樓3層302室
方式:投標申請人授權代理人攜帶授權委托書及本人二代身份證并提供2.1、2.2、2.3資格條件內容資料復印件(均需加蓋公章)裝訂成冊二份,如投標人資料不齊全,不得購買磋商文件。
售價:¥500.0 元(人民幣)
四、響應文件提交
截止時間:2021年11月08日 14點30分(北京時間)
地點:南京市鼓樓區中山北路285號江蘇省電子大樓3樓304開標室
五、開啟
時間:2021年11月08日 14點30分(北京時間)
地點:南京市鼓樓區中山北路285號江蘇省電子大樓3樓304開標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
七、其他補充事宜
7.1拒絕下述供應商參加本次采購活動:
(1)供應商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供應商,不得參加同一合同項下的政府采購活動。
(2)除單一來源采購項目外,為采購項目提供整體設計、規范編制或者項目管理、監理、檢測等服務的供應商,不得再參加本項目的其他采購活動。
(3)供應商被“信用中國”網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國政府采購網"(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名單、政府采購嚴重違法失信行為記錄名單。
7.2響應文件份數:正本份數:1份,副本份數:2份(電子版標書一份,光盤或U盤;響應文件電子版中必須包含響應文件的全部內容,不得加密,所有文檔、圖表等采用PDF格式或WORD格式),每份響應文件須清楚標明“正本”或“副本”字樣。
7.3本項目中標后不允許分包、轉包。
7.4開標時,屆時請投標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出席開標儀式。
7.5本次招標公告在中國政府采購網(發布公告的媒介名稱)上發布。有關本次招標的事項若存在變動或修改,敬請及時關注“中國政府采購網”發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凡對本次采購提出詢問,請按以下方式聯系。
1.采購人信息
名 稱:中華人民共和國南京港出入境邊防檢查站
地址:南京市建寧路277號
聯系方式:吳科、025-58800500
2.采購代理機構信息
名 稱:江蘇蘇咨工程咨詢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南京市中山北路285號江蘇電子大廈3樓
聯系方式:何仁杰 025-83581356
3.項目聯系方式
項目聯系人:何仁杰
電 話: 025-8358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