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海事組織 ( IMO ) 在2016年5月13日召開的海上安全委員會第96屆會議上,宣布中國船級社(CCS)和國際船級社協會(IACS)其他11家成員船級社送審的散貨船與油船結構規范符合該組織制定的散貨船和油船目標型船舶建造標準(GBS)的目標和功能性要求,并以MSC.1/Circ.1518號通函通告所有IMO成員國與相關方。這是IMO首次組織對船級社船舶結構規范進行審核以確認這些規范滿足該組織設定的安全目標, 海上安全委員會的決定是對IACS、IMO成員國、工業界十四年以來共同努力提升船舶安全的充分肯定。
在中國海事局的支持下,CCS向IMO提交了自查報告、CCS規范、指南及相關配套支持性材料。在審核過程中認真解答審核員提出的問題,送審的規范順利通過了審核。同時,CCS為IACS制定共同結構規范以滿足GBS功能性要求做出了貢獻,參與了IACS十個項目組中的七個,并擔任屈曲項目組的組長,所承擔的IACS共同應審部分也順利地通過了審核。
CCS為推進IMO GBS標準的實施做了充分的準備,專門成立項目組進行深入研究。在工信部的支持下,與造船界、國內院校和研究機構開展技術合作,全面深入地參與了IACS共同結構規范(CSR)的制訂,與此同時也推動了中國散貨船和油船船型更新,推動了中國船舶建造標準符合GBS要求。
CCS將以順利通過此次審核為契機,進一步為業界在GBS標準的實施和持續改進方面提供更加優質的技術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