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日,中國海員建設工會與中國船東協會通過平等協商,共同出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船員勞動待遇標準》,這是我國首個通過行業協商確立的新冠肺炎疫情期間勞動待遇標準。中國海員建設工會負責人就有關情況回答了記者提問。
▲問:《標準》是在什么背景下制定的?
▼答:新冠肺炎疫情暴發后,海運對我國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發揮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統計數據顯示,2020年我國海運進出口量增長6.7%,達到34.6億噸,占全球海運貿易量的比重提升至30%。新冠肺炎疫情讓海上航線更加繁忙,也讓在船船員和航運企業承受了更大壓力。
2021年,在對《中國船員集體協議(A類)》征求意見的過程中,工會和船東雙方都收到了來自船員和企業關于建立新冠肺炎疫情期間船員待遇標準的意見建議。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船舶經營管理和船員權益保障工作,減少海上勞動爭議,維護船員隊伍穩定,中國海員建設工會在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起草了《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船員勞動待遇標準》,提交中國船員集體協商會議討論,經與中國船東協會協商一致后正式出臺。
這份《標準》的出臺很有意義。首先,它蘊涵著全社會對廣大船員貢獻和付出的價值認同和情感認同,體現了對船員的理解支持、關心關愛,為廣大船員戰勝疫情提供了有力的精神支撐。其次,這是新冠肺炎疫情暴發以來,全國產業工會與全國行業協會通過集體協商確定的首個疫情下全國行業性勞動待遇標準,為協調疫情下勞動糾紛、維護正常生產秩序,提供了有效的解決路徑,具有很強的現實意義。第三,《標準》規范了疫情下的航運勞務市場秩序,為廣大船員提供了明確的法律保障,是工會依法維護職工權益的有益實踐。
▲問:《標準》的主要內容是什么?
▼答:《標準》共有14條,包括6方面內容,分別是《標準》的制定依據、適用范圍,船舶防疫用品配備,船員換班上下船、感染新冠肺炎疫情、進行醫學觀察及發生境外滯留情況下的工資、費用及支付方式,公休期的起算,防疫補貼和疫情期間伙食補貼及標準的生效和廢止。
▲問:《標準》適用范圍所指“使用并履行《中國船員集體協議(A類)》的船東及所聘用的中國船員”,具體指哪些群體?
▼答:《中國船員集體協議(A類)》適用于中國船東協會的會員單位及其所擁有和(或)管理的中國籍船舶。中國船東協會的會員單位擁有和(或)管理的方便旗船舶,雇傭中國船員的,可以選擇適用協議。協議中的方便旗船舶范圍包括安提瓜和巴布達、巴哈馬、百慕大、開曼群島、塞浦路斯、直布羅陀、洪都拉斯、黎巴嫩、利比里亞、馬耳他、馬紹爾群島、荷屬安第列斯、巴拿馬、圣.文森特、斯里蘭卡、瓦努阿圖等16個國家。符合上述條件的船東或船舶管理公司,都可以向中國海員建設工會和中國船東協會提出簽約申請。
▲問:針對船舶船員因新冠肺炎疫情導致的困難,《標準》有哪些特殊規定?
▼答:疫情期間,船員上船后就不能到陸地活動,一般要連續在船8個月,工作、生活條件更加艱苦,合同期滿后換班上下船也面臨很多困難。針對這些困難,《標準》作了一些特殊規定:一是船員換班上下船發生集中隔離的,船東應支付隔離費用和隔離期間工資;船員換班上船集中隔離后,未能完成換班的,船東仍要支付隔離費用、隔離期間工資、及時安排船員返家并支付差旅費用。二是船員發生境外長期滯留情況的,船東應支付境外住宿、交通、伙食費用,并根據境外滯留的不同情況支付工資,確保船員在境外的人身安全和生活條件。三是明確船員的公休期應從下船后最后一次集中隔離結束之日起算,保證船員的公休時間。四是約定船東應根據航線及疫情風險情況,制定疫情補貼政策,并以“收入”的方式向船員支付疫情補貼,對船員為船舶疫情防控所做的工作進行獎勵。五是約定疫情期間船東在原有伙食費標準基礎上,為每名船員每天增加1美元伙食費補貼,用于改善船員的在船伙食。
▲問:具體待遇制定時出于什么考慮?
▼答:制定具體待遇時,主要考慮了兩個方面。一方面,要體現對船員的關心關愛,例如《標準》第13條規定,新冠肺炎疫情期間,伙食供應成本上漲,船東應向船員額外支付疫情伙食費補貼,補貼標準為1美元/人/日。1美元看似不多,但這1美元可以保障船員的伙食標準,讓他們在疫情期間吃得更好,有了健康的身體才能應對好疫情的挑戰,完成海上運輸任務。另一方面,在合法前提下做到合情合理,《標準》從船上工作的實際出發,對船員工作期間因疫情防控政策所遭遇的各類特殊情況進行了界定和規范,將有效預防和減少勞資糾紛,促進了海上勞動關系和諧穩定。
▲問:如何保證《標準》的實施?如果不實施如何處理?
▼答:《標準》通過后,將作為《中國船員集體協議(A類)》附件,并在船舶備案,作為我國船東履行《2006年海事勞工公約》的一部分,接受船旗國和港口國政府的履約檢查,確保《標準》實施。《中國船員集體協議(A類)》是船員就業協議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海員工會組織代表船員與船東的約定事項,受到法律保護,如船東不履行《標準》,船員可通過船上投訴和岸上投訴程序向船旗國政府和港口國政府投訴,要求船東按集體協議執行疫情期間待遇標準。
▲問:除了下發《標準》,新冠肺炎疫情期間,中國海員建設工會還采取了哪些措施幫助船員渡過難關?
▼答:新冠肺炎疫情期間,中國海員建設工會加強了對船員群體的維權服務。疫情暴發以來,積極向有關方面反映船員受疫情影響情況,推動解決船員換班難、就醫難、補給難等困難問題。今年4月,全國總工會撥付100萬元,面向船員開展專項送溫暖,惠及147家企業的975名困難船員。11月,中國海員建設工會啟動了船舶慰問活動,年底前將完成對100艘船舶的專項慰問,并幫助100艘船舶完善船上閱讀便利點,從物質上和精神上鼓勵船員積極應對疫情挑戰。在今年的中國船員集體協商中,經與中國船東協會平等協商,一致同意從2022年1月1日起,中國船員最低工資上漲7%。除此之外,中國海員建設工會下屬各級基層組織也積極開展了各種服務活動,幫助船員解決實際困難,例如長江航務工會在長江沿線港口建設船員之家,為到港船員提供暖心服務;中國遠洋海運集團各海嫂聯絡站積極開展船員家屬互助幫扶活動;汕頭國際海員俱樂部協助船員注射疫苗,幫助船員代收快遞等,都得到了廣大船員的認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