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交通運輸部發布《水運“十四五”發展規劃》(簡稱《水運規劃》)、《珠江航運“十四五”發展規劃》(簡稱《珠航規劃》)、《長航系統“十四五”發展規劃》(簡稱《長航規劃》),三份規劃多處涉及船海產業。
《水運規劃》提出,優化船舶運力結構。積極推進內河運輸船舶標準化,探索區域運輸船舶標準船型優選,簡化船型標準。推進重點區域客滾船標準化發展,研發長江游輪運輸標準船型。支持各地區研究實施保障集裝箱運輸船舶、使用清潔能源船舶優先過閘等政策。支持航運企業加快船舶運力調整,引導集裝箱船、商品汽車滾裝船、重大件船等專業化運輸船舶發展,完善客船、危險品船運輸市場宏觀調控政策。
《水運規劃》提出,推進船舶裝備技術升級。鼓勵航運企業加大科研投入,推進智能船舶發展。協調推動大功率LNG發動機和低速大功率柴油機制造、大型郵輪和LNG運輸船舶等高技術船舶設計建造等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推進江(河)海直達船型研發和推廣應用,鼓勵北斗終端設備在船舶和應急裝備上的應用。
《水運規劃》提出,持續深入推進港口船舶污染防治。持續提升船舶污染防治水平。推進實施船舶排放控制。推進400總噸以下內河船舶設施設備改造,實行船上儲存、交岸接收處置。
《水運規劃》提出,構建清潔低碳的港口船舶能源體系。促進岸電設施常態化使用。加快既有船舶受電設施改造和碼頭岸電設施建設,加強岸電使用監管,爭取岸電支持政策,推動長江經濟帶等重點區域實現岸電常態化使用,逐步實現郵輪靠港全部使用岸電,顯著提高集裝箱、客運、客滾、大型散貨等碼頭和船舶的岸電使用率。鼓勵LNG、電動、氫能等新能源和清潔能源船舶研發應用。
《水運規劃》提出,提升水路運輸專業化水平。圍繞集裝箱干線港,在長江干線、西江航運干線及水網地區發展直達、快速運輸體系,構建完善的集裝箱干支運輸網絡。完善配套物流設施,提升內河集裝箱運輸競爭力,推進散改集。優化調整運輸結構,創新運輸組織模式,加快發展商品汽車滾裝、液體散貨等專業化運輸。
《水運規劃》提出,提高海運企業服務能力。促進海運企業規模化、集約化、多元化經營,增強抗風險能力和國際競爭力。鼓勵海運企業與貨主、金融、造船等企業建立風險共擔、互利共贏的長期合作關系,鼓勵海運企業間開展聯盟合作。
《水運規劃》提出,深化行業管理改革。強化船舶建造企業及船舶建造階段的規范管理,加強本質安全環保。
《珠航規劃》提出,加強船舶污染防治。落實國家船舶排放控制區政策,控制船舶硫化物、氮氧化物和顆粒物排放。完善珠江水上交通污染事故應急預案,提升油品、化學品運輸泄漏監管能力,開展事故應急處置研究。加大LNG動力船舶開發與推廣力度,積極推廣應用電能、太陽能等清潔能源、新能源,推進船舶受電設施改造,推動靠港船舶優先使用岸電。
《長航規劃》提出,改善運力結構。推進長江運輸船舶船型優選,研究典型航線發展船型技術方案,加快發展江海直達特定航線船型,推動出臺鼓勵政策,支持船東選建。
《長航規劃》提出,強化船舶污染治理。推動內河營運船舶生活污水、油污水防污染設施設備改造。嚴格落實船舶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鼓勵船舶采取減排降噪措施。
《長航規劃》提出,促進船舶綠色發展。研究制定長江航運碳排放碳達峰時間表、路線圖及配套實施方案,落實船舶綠色發展政策措施,逐步推進長江船舶能耗結構優化。推廣應用新能源和清潔能源動力船舶,推動延續新建、改建LNG單燃料動力船舶鼓勵政策,積極支持純電力、燃料電池等動力船舶研發與推廣。嚴格執行船舶強制報廢制度,加快淘汰能耗高、污染大、安全系數低的老舊船舶。加快推進長江水系船舶岸電系統船載裝置改造,完善岸電使用相關法規政策,利用中央預算內資金支持政策,推動協調相關省市實現重點船舶受電改造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