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2022年度船舶技術法規立項計劃》已經2022年2月9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第2次局長辦公會審議通過,現予公布。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
2022年2月14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2022年度船舶技術法規立項計劃
第一類:年內公布的技術法規
序號 | 名稱 | 主要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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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氫燃料電池動力船舶技術與檢驗暫行規則 | 根據氫燃料在船舶上儲存、供應、加注、使用及安全研究和實船設計方案等情況,制定船舶使用氫燃料電池作為動力源的技術要求和檢驗制度性要求。 |
2 | 噸位丈量規則 | 統籌現行各船舶技術法規中噸位丈量相關內容。 |
3 | 船用產品檢驗規則 | 在《船用產品檢驗規則2018》基礎上貫徹落實《海上交通安全法》要求,厘清船用產品檢驗模式,補充船用產品證書格式等。 |
4 | 海上移動式平臺技術規則 | 在《海上移動平臺法定檢驗技術規則(2016)》基礎上完善海上移動式平臺技術要求,包括海上移動式居住平臺、漁業養殖平臺、休閑旅游平臺、起重平臺等新型海上移動式平臺技術要求等。 |
5 | 海上移動式平臺檢驗規則 | 在《海上移動平臺法定檢驗技術規則(2016)》基礎上完善海上移動式平臺檢驗制度性要求,包括檢驗類型、檢驗范圍、檢驗項目、檢驗方法、證書格式、檢驗和發證程序等。 |
6 | 船舶自主航行試驗技術與檢驗暫行規則 | 根據IMO自主航行船舶臨時導則,結合國內自主航行船舶技術發展現狀和試驗需求,制定船舶自主航行試驗相關技術和檢驗要求。 |
7 | 國內航行海船法定檢驗技術規則修改通報 | 納入國內航行海船必須支持北斗系統要求和基于北斗系統一體化集成終端技術要求,完善船舶使用岸電相關標注標識,協調《油品運輸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0951-2020)等,補充新建船舶能效設計指數要求等。 |
8 | 內河船舶法定檢驗技術規則修改通報 | 納入基于北斗系統的一體化集成終端技術要求,完善船舶使用岸電相關標注標識,協調《油品運輸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0951-2020)等,補充新建船舶能效設計指數要求等。 |
9 | 國際航行海船法定檢驗技術規則修改通報 | 納入近年來相關國際公約修正案,協調《油品運輸大氣污染物排放標準》(GB 20951-2020)等。 |
10 | 國內航行小型海船技術規則 | 在《沿海小型船舶法定檢驗技術規則(2016)》基礎上區分普通客船、旅游客船不同技術要求,納入鋰電池在國內航行小型海船上應用的相關要求,補充國內航行小型海船近海航區技術要求等。 |
11 | 內河小型船舶技術規則 | 在《內河小型船舶法定檢驗技術規則(2016)》基礎上區分普通客船、旅游客船不同技術要求,補充全墊升氣囊浮體氣墊船等特殊船型技術要求等。 |
12 | 國內海洋漁船檢驗規則 | 在《國內海洋漁船法定檢驗技術規則(2019)》基礎上完善國內海洋漁船檢驗制度性要求,包括檢驗類型、檢驗范圍、檢驗項目、檢驗方法、證書格式、檢驗和發證程序等。 |
13 | 特定航線江海直達法定檢驗技術規則修改通報 | 將通州灣江海直達航線可行性研究成果納入船舶技術法規等。 |
14 | 游艇法定檢驗暫行規定修改通報 |
第二類:年內通過專家評審的技術法規
序號 | 名稱 | 主要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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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國內海洋漁船技術規則 | 在《國內海洋漁船法定檢驗技術規則(2019)》基礎上厘清漁船技術法規與建造規范邊界,納入國內海洋漁船安全技術專項研究成果等。 |
2 | 國內航行海船檢驗規則 | 在《國內航行海船法定檢驗技術規則(2020)》基礎上梳理現有國內航行海船相關技術規則、規程等船舶技術法規中的檢驗制度性內容,包括檢驗類型、檢驗范圍、檢驗項目、檢驗方法、證書格式、檢驗和發證程序等。 |
3 | 內河船舶檢驗規則 | 在《內河船舶法定檢驗技術規則(2019)》基礎上梳理現有內河船舶相關技術規則、規程等船舶技術法規中的檢驗制度性內容,包括檢驗類型、檢驗范圍、檢驗項目、檢驗方法、證書格式、檢驗和發證程序等。 |
4 | 海上固定設施技術規則 | 制定海上固定設施技術要求,包括海上固定風電設施、漁業養殖設施和旅游休閑設施等的技術要求。 |
5 | 海上固定設施檢驗規則 | 制定海上固定設施檢驗制度性要求,包括檢驗類型、檢驗范圍、檢驗項目、檢驗方法、證書格式、檢驗和發證程序等。 |
6 | 海上浮動設施技術規則 | 制定海上浮動設施技術要求,包括海上浮動漁業養殖設施、發電設施和旅游休閑設施等的技術要求。 |
7 | 海上浮動設施檢驗規則 | 制定海上浮動設施檢驗制度性要求,包括檢驗類型、檢驗范圍、檢驗項目、檢驗方法、證書格式、檢驗和發證程序等。 |
8 | 內河浮動設施技術規則 | 制定內河浮動設施技術要求,包括內河躉船、旅游休閑設施等的技術要求。 |
9 | 內河浮動設施檢驗規則 | 制定內河浮動設施檢驗制度性要求,包括檢驗類型、檢驗范圍、檢驗項目、檢驗方法、證書格式、檢驗和發證程序等。 |
10 | 醇燃料動力船舶技術與檢驗暫行規則 | 根據IMO醇類燃料動力船舶臨時導則,結合國內研究成果,制定船舶使用醇燃料技術要求和檢驗制度性要求。 |
第三類:研究起草的技術法規
序號 | 名稱 | 主要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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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拖航檢驗規則 | 在《海上拖航法定檢驗技術規則(1999)》基礎上補充內河拖航檢驗相關要求,與《海上交通安全法》《內河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協調等。 |
2 | 起重設備技術與檢驗規則 | 在《起重設備法定檢驗技術規則(1999)》基礎上完善船用起重設備技術和檢驗要求,與《特種設備安全法》要求相適應。 |
3 | 國際航行海船技術規則 | 在《國際航行海船法定檢驗技術規則(2014)》基礎上納入歷年修改通報內容和IMO相關技術文件要求,完善國際航行海船技術要求。 |
4 | 國際航行海船檢驗規則 | 在《國際航行海船法定檢驗技術規則(2014)》基礎上結合國際公約,制定國際航行海船檢驗制度性要求,包括檢驗類型、檢驗范圍、檢驗項目、檢驗方法、證書格式、檢驗和發證程序等。 |
5 | 游艇技術規則 | 全面梳理評估《游艇法定檢驗暫行規定(2013)》,結合近年來實施情況反饋完善分類標準等技術要求,確保游艇安全技術水平不低于一般船舶。 |
6 | 游艇檢驗規則 | 全面梳理評估《游艇法定檢驗暫行規定(2013)》,完善檢驗類型、檢驗范圍、檢驗項目、檢驗方法、證書格式、檢驗和發證程序等檢驗制度性要求。 |
7 | 潛水器技術規則 | 制定潛水器與潛水系統技術要求,包括耐壓殼體及材料、生命支持系統、機械設備及管路系統、電氣及消防、人員救生等技術要求。 |
8 | 潛水器檢驗規則 | 制定潛水器與潛水系統檢驗制度性要求,包括檢驗類型、檢驗范圍、檢驗項目、檢驗方法、證書格式、檢驗和發證程序等。 |
9 | 內河漁船技術規則 | 在《內河漁船法定檢驗技術規則(2019)》基礎上厘清內河漁船技術法規與建造規范邊界,納入木質漁船技術要求等。 |
10 | 內河漁船檢驗規則 | 在《內河漁船法定檢驗技術規則(2019)》基礎上完善內河漁船檢驗制度性要求,包括檢驗類型、檢驗范圍、檢驗項目、檢驗方法、證書格式、檢驗和發證程序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