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全國政協十三屆五次會議正式開幕。為進一步推動我國“雙碳”目標的實現,在應對氣候變化的同時促進我國航運業綠色發展,全國政協委員、民建上海市委副主委、中國船舶集團有限公司旗下江南造船(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科技委主任胡可一在今年全國兩會期間帶來了關于推動內河和沿海綠色航運走廊建設的提案,重點圍繞內河和沿海航線“綠色走廊”頂層設計、配套技術等內容提出相關建議。
2021年10月31日,在第二十六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締約方會議(COP26)上,22個國家簽署了《關于綠色航運走廊的克萊德班克宣言》,承諾到2025年將建立6條海上綠色航運走廊。所謂“綠色航運走廊”,是指在2個及2個以上港口間建立零排放航線,其建立將為航運脫碳創造十分有利的條件。
胡可一表示,我國雖然不是《克萊德班克宣言》的簽署國,但作為全力改善國際治理體系的全球航運大國和國際海事組織(IMO)理事會A類理事國,考慮到簽署國的相應行動可能對IMO船舶溫室氣體減排最終戰略的確定以及國際航運零排放發展路徑選擇產生影響,仍需要對綠色航運走廊的建設高度重視,并采取積極的應對行動。
鑒于澳大利亞—日本鐵礦石運輸、亞歐集裝箱運輸,以及遠東至美國的汽車運輸這3條航線最有望成為綠色航運走廊的較佳選擇,且上述3條航線特別是鐵礦石和集裝箱運輸是我國國際貿易的主要航線,這些鐵礦石卸載和集裝箱裝載/卸載到我國境內的樞紐港后通常將通過一些支線船舶接駁運輸到沿海和長江等內河的終端用戶,胡可一認為,如果能夠在沿海和長江等國內航線上建立類似的“綠色走廊”,將對于我國在未來航運低碳路徑的選擇以及IMO船舶溫室氣體減排最終戰略的確定和實施進程中發揮作用十分有利。
對此,胡可一針對我國內河和沿海航線“綠色走廊”的建設提出四方面建議。首先,要加強內河和沿海航線“綠色走廊”的頂層設計,建立相關的政策支持和法規監管體系,以推動利益相關方跨價值鏈合作,解決碳中和燃料和零碳燃料的可用性、零碳燃料的推進機械和圍護系統,以及為零排放船舶提供燃料的基礎設施等關鍵問題。
其次,以鐵礦石和集裝箱支線接駁運輸為“綠色走廊”的主要依托航線,建立內河和沿海“綠色走廊”示范航線,并將示范航線取得的成功經驗復制推廣到同一或其他“綠色走廊”,逐步擴大沿海和內河零排放航運規模。之所以選擇鐵礦石和集裝箱支線接駁運輸為主要依托航線,胡可一指出,主要是因為接駁運輸作為同類貨物干線運輸的“延伸”,有利于使用同一標準進行“端到端”航線碳排放的測算,積累同口徑的數據,這樣可為今后參與建設此類“綠色走廊”打下基礎并增強話語權。同時,“端到端”的相對定點航線也有利于保證綠色燃料的供應可獲得性和基礎供應設施的建設。
再次,從國家層面設立“綠色走廊”建設迫切需要的重大技術專項,如藍色過渡燃料和綠色燃料量產、零碳發動機技術、零碳燃料圍護系統、大功率電力推進技術、碳捕捉技術等,增強我國綠色零碳船舶及配套技術的自主創新和自主可控能力。
最后,由國家部委牽頭組織我國大型航運企業、支線運輸聯合體、造船企業和相關科研院所、中國船級社以及能源企業、金融機構等成立相關的“零排放聯盟”,確定“燃料碳當量的測算標準”,形成統一的“中國聲音”和“中國標準”。
胡可一表示,與《克萊德班克宣言》提出共建綠色航運走廊一樣,我國若是在國內航線上建立“綠色走廊”,也將采用“讓相關方形成利益共同體共同推進能源轉型”的模式。不同的是,相對于《克萊德班克宣言》提出的比較激進的綠色能源策略,我國在國內航線上建立“綠色走廊”將更加關注綠色能源轉型的現實性和可行性,比如液化天然氣(LNG)作為過渡燃料的應用、電力推進、煤層氣制綠甲醇的可行性、燃料綠色化的電力成本考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