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消息,擁有“不死鳥”之稱的長航鳳凰,披露了關于收到法院傳票及民事起訴狀的公告。
公告顯示,原告武昌船舶重工集團有限公司與被告長航鳳凰于2017年8月簽訂了業務合同。根據合同,長航鳳凰負責派遣船員,分兩個階段完成業務合同。第一階段長航鳳凰派員安全完成,第二階段時,原告自行通知船員完成業務,期間出現糾紛。
原告向平安保險湖北分公司進行了投保,事后平安保險湖北分公司向原告賠付了6000萬元。隨后原告以長航鳳凰委派船員過程出現失誤為由,向武漢海事法院提起訴訟請求。要求判令長航鳳凰賠償原告經濟損失6000萬元并承擔全部訴訟費用。
公開資料顯示,長航鳳凰于2006年7月在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是國內唯一能夠實現江、海、洋、河全程物流運輸的航運物流企業。公司總部位于武漢,主要從事沿海、遠洋、長江、運河散貨運輸,特種大件物流運輸、船員勞務派遣服務、船貨代理業務等。
“不死鳥”長航鳳凰暫停恢復上市后,曾接連被曝出重組失敗,實際控制人李建明上位不到一年因涉嫌刑事案件被指定監視居住等問題。
二級市場上,長航鳳凰2015年12月恢復上市后第一天,盤中一度漲超750%,高位一度達到21.6元/股。而后股價漫長下跌,截至今日收盤,長航鳳凰報收僅為3.89元/股,已跌去八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