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悉,巴西Ocyan是唯一一家投標巴西石油P-81 FPSO的公司。
Sergipe Alagoas(SEAP)油田共規劃兩艘FPSO,P-81 FPSO是第一艘,另外一艘目前還在計劃中。P-81 FPSO設計為每天處理12萬桶石油,天然氣每天800萬立方米。該FPSO計劃于2026年投產。Sergipe-Alagoas盆地將是巴西國家石油公司油氣生產開發的新陣地。
該FPSO采用BOT模式(Build-Operate-Transfer)進行招標,這是是巴西近十年來首次采用該商業模式進行運作的FPSO項目。
巴油之目前為止只有2個案例采用BOT或者BOOT模式,分別是SBM Offshore運營的P57 FPSO和BW Offshore運營的P63 FPSO。兩艘FPSO均在運行3年后將資產轉移給巴西國油。
BOT意味承包商需要自籌資金建設,并在與巴油商定的特許經營權時間內自行經營(一般三年)。特許權時間結束后FPSO所有權交付給巴油。
這與當下FPSO建造、運營模式截然不同
目前主流的FPSO的建造運營方式主要有兩種
FPSO運營商自籌資金建造,投產后租賃給石油公司。FPSO歸運營商所有,油公司只需要按期支付租金即可。這是目前主流的運營模式,如SBM,MODEC,BW offshore,以及Yinson等均采用該模式。
油公司委托FPSO運營商或EPC公司(如船廠)建造FPSO,油公司支付建造費用。FPSO投產后,石油公司進行運營,經營。FPSO所有權歸油公司所有。如巴油的P-75,P-77,海洋石油系列等。
BOT模式顯然不太適合專業FPSO運營商如SBM,MODEC,BW Offshore等公司。原因如下:
原因其一,這些公司本身擁有的船隊資產及專業化的管理團隊使其擁有很強的融資能力,不需要BOT的特許權來進行項目融資。
原因二,BOT特許權結束后,FPSO歸油公司(巴油)所有,相當承包商自己墊錢建造的船,還不歸自己所有。顯然不到萬不得已,這些公司還沒必要這么做。
最后一點也是很關鍵的一點就是,石油的開采和銷售并不是FPSO運營商的強項,尤其是在特許期限較短的情況下,沒必要承擔風險來開拓這方面的業務。
在BOT模式下,運營商或承包商需要與油公司綁定合作,同時承包商需要承擔建造、安裝及初期運營帶來的風險,而這部分本身也是出現風險較高的地方。而油公司之所以采用BOT模式,則是控制建造期間的投資,也將建造和運營時間內的風險和壓力轉嫁給承包商。
根據在2021年公布的消息中,P-81 FPSO預審合格的投標商包括SBM Offshore、日本公司Modec、意大利公司Saipem、挪威公司BW Offshore、馬來西亞公司MISC、巴西公司Ocyan和中海油能源發展(CNOOC EnerTech)。
根據這份入圍者的名單來看,除了Ocyan,其他的公司均為世界級的大公司,本身項目眾多,沒必要通過BOT來換取融資而承擔不必要的風險。這樣來看巴西公司Ocyan成為唯一的投標人也不足為奇了。
最近,Ocyan贏得了重要的鉆井合同,同時還獲得了巴西石油公司的FPSO臍帶纜和柔性立管的的拆除合同。
一旦Ocyan最終被確認為P-81投標的獲勝者,該公司將實現海上FPSO業務的擴張。如今該公司的船隊包括FPSO Pioneiro de Libra(用于早期的Mero油田開發)和Cidade de Itajaí(Campo de Baúna)。這些資產由Ocyan及其合作伙伴Altera Infrastructure組建的合資企業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