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報道,阿曼籍船只“Naham 3”號2012年在印度洋塞舌爾遭索馬里海盜劫持,船上26名船員已經遭囚禁近5年,苦等不到臺灣船東的救援,當時臺灣有關部門迫使船東出手救援,才讓船員們驚險獲釋。日前,劫后余生的7名大陸籍船員聯手向船東求償薪資,高雄地院判船東須給付近900萬元新臺幣(約合200萬人民幣)。
據悉,該船隸屬臺灣高雄建昶海洋企業,船上編制有臺籍船長和輪機長、大陸籍船員10人、柬埔寨籍船員4人、印尼籍船員5人、菲律賓籍船員5人、越南籍船員3人,共計29名船員。2012年3月26日該船航行至印度洋島國塞舌爾南部時,遭索馬里海盜以強大火力并劫持。
“Naham 3”號2012年在印度洋塞舌爾遭索馬里海盜劫持。
當時,船長在劫持過程中遭到海盜開槍當場身亡,其余28名船員在海盜的脅迫下,在非洲過著地獄般的生活,每天只有一小瓶飲用水,海盜還威脅臺灣方面不交付贖金、連水都沒得喝。2名船員受不了惡劣的環境,相繼病逝,最后整個團隊只剩下26人。
事發后,建昶一度否認是“Naham 3”號的船東,后又改口稱沒錢付贖金,只能救臺籍輪機長1人。臺籍輪機長在得知此消息后,認為公司沒人性,氣得請海盜幫忙拍下影片傳回臺灣,向當時政府喊話救全部的船員。
臺籍輪機長氣船東不負責,請海盜幫忙拍下影片傳回臺灣,向當時政府喊話救全部的人。
后來在英國海盜談判專家的協助下,贖金才達成共識。最后,臺灣當地部門對建昶施壓,加上多個民間組織介入促成了贖款的交付,26名船員在遭囚4年7個月之后才終于踏上回家之路。
7名大陸籍船員強調,原本他們在東京外海作業,是船東要求他們前往索馬里外海,協助公司另一艘船只作業。他們原本擔心該海域是索馬里海盜猖狂之地,一度害怕猶豫,但公司強調另一艘公司船上有3名斯里蘭卡籍傭兵會保護大家的安全,他們才前往。
沒想到,“Naham 3”號一到該海域就收到海盜襲擊的消息,本想立即離開,但船東下令逼所有人留在原地繼續作業。隔天凌晨海盜發動襲擊,武裝登船,當場擊斃頑強抵抗的船長,連人帶船拖回索馬里。
7名大陸籍船員控訴,船東本應避免船只在危險海域作業,但船東一意孤行害得他們身陷險境,遭受4年7個月悲慘遭遇,在臺籍輪機長的協助下,7名大陸籍船員在臺提告索討遭囚期間的薪水損失。
從7名船員提出的求償條件來看,這些船員的月薪只有350至800美金不等,每人求償這幾年的薪水也僅45至115萬元臺幣不等。
法官認為,該海域具有海盜攻擊或挾持的風險,船只應避免行經該處,但船東一意孤行,害船員身體與精神受到極度的傷害。依照勞務合約,從發生挾持事件到獲釋的那一刻止,建昶與7名大陸籍船員的雇傭關系仍然存續,依法須給付薪資,最后判建昶扣除已給付的工資部分,共需再賠償7名船員近900萬元新臺幣的薪資及精神賠償,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