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6月8日向東華能源發關注函,要求說明福基1號、福基2號評估增值的詳細原因,交易價格與評估值的差異原因,以及交易定價的合理性;說明公司本次購買福基1號、福基2號的交易價格與前期約定的1500萬美元存在差異的原因,并結合上述情況說明公司預付壹億貳仟萬美元的商業合理性;說明公司購買福基1號、福基2號的原因及必要性。
東華能源6月2日晚間公告,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東華新加坡受讓福基船務持有的福基1號1939.05萬股普通股股份、福基2號1945.04萬股普通股股份,受讓價格分別為3522萬美元、3751萬美元,共計7273萬美元。同時,公司擬將福基1號、福基2號所擁有的液化氣船福基1號船舶、福基2號船舶委托福基船務經營。公司就每條船每個月支付福基船務1萬美元的代理費。同日公告顯示,因公司調整業務經營戰略,計劃自行建造所需船舶,擬與東華石油簽署《合同終止協議》,終止關于造船方面的合作,東華石油將不再履行原《關于船舶租賃的合作協議書》及相關協議中約定的造船、交船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