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功能及要求:
根據工作安排和航道管養工作需求,擬建造一艘30米鋼制躉船。
二、相關標準:
1、中國船級社(CCS)《鋼質內河船舶建造規范》(2016)及其修改通報;
2、中國船級社(CCS)《材料與焊接規范》(2021);
3、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船舶與海上設施法定檢驗規則—內河船舶法定檢驗技術規則》(2011)及(2015)(2016)修改通報;
4、本項目如有最新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或者其他標準、規范的,應執行最新的標準、規范。
三、技術規格:
本躉船主要用作水上辦公。躉船臨河面靠船,在躉船前后各設置錨泊裝置,用于躉船的固定,人員通過引橋連接躉船出入。本船停泊于內河B級航區。本躉船主體單甲板、單層底鋼質焊接結構。錨固于岸邊,通過棧橋與岸壁連接。
四、交付時間和地點:
1、交貨時間:合同簽訂后6個月內到貨并安裝調試完畢。
2、交貨地點:采購人指定地點。
五、服務標準:
一、項目建設要求及說明
1.產品運輸、保險及保管
1.1中標人負責產品到實施地點的全部運輸。
1.2中標人負責產品在交貨簽收前的保管。
1.3中標人負責其派出的實施人員的人身意外保險。
1.4中標人在接到采購人送貨通知后,按采購人要求運送至指定地點,貨物經采購人現場驗收合格后統一簽收。
2.安裝調試
2.1中標人負責完成本項目安裝調試。
2.2中標人須加強實施的組織管理,所有實施人員須遵守文明安全作業的有關規章制度,持證(如有)上崗。
2.3項目完成后,中標人應將項目有關的全部資料,包括產品資料、技術文檔等,移交采購人。
3.在實施過程中,因產品的質量問題和安裝問題、中標人未設置明顯施工標志、警示標志、禁止標志、提示標志等和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由此造成第三人人身或者財產損失等安全事故的,由中標人負責。
4.中標人須在供貨完成后清理供貨現場,保持供貨現場的干凈整潔。在安裝期間如因中標人原因造成對采購人及其建筑物、構筑物、環保等的破壞,由中標人負責修復和賠償。
5.項目實施期間中標人應接受采購人或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督、管理,遵守各項制度、規定。
二、質量保證
1.中標人提供的產品應是原裝正品,符合國家內河船舶質量檢測標準,具有出廠合格證或國家鑒定合格證或船舶檢驗證書。
2.本項目整體質保期壹年,其中船體油漆質保貳年。超出廠家正常保修范圍的,中標人需向廠家購買。
3.質保期從驗收合格后開始計算。質保期內所有維護等要求免費上門服務。
三、售后服務
1.技術支持
1.1提供7×24小時的技術咨詢服務。
1.2敏感時期、重大節假日提供技術人員值守服務。
2.故障響應
2.1提供7×24小時的故障服務受理,兩小時內響應。
2.2對重大故障提供7×24小時的現場支援,一般故障提供5×8小時的現場支援。
2.3備件服務:遇到重大故障,提供所需更換的任何備件。
3.中標人應按采購人指定負責操作管理及維護人員進行培訓,達到熟練掌握產品性能,能及時排除一般故障的程度。
4.質保期內出現任何質量問題(人為破壞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中標人負責全免費(免全部工時費、材料費、管理費、財務費等等)更換或維修。質保期滿后,無論采購人是否另行選擇維保供應商,中標人應及時優惠提供所需的備品備件。
六、驗收標準:
1.采用一般程序驗收。履約驗收按《關于進一步規范政府采購項目履約驗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長財采購[2016]6號)執行。
2.項目驗收國家有強制性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驗收報告作為申請付款的憑證之一。
3.驗收過程中產生糾紛的,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認定的檢測機構檢測,如為中標人原因造成的,由中標人承擔檢測費用;否則,由采購人承擔。
4.項目驗收不合格,由中標人返工直至合格,有關返工、再行驗收,以及給采購人造成的損失等費用由中標人承擔。連續兩次項目驗收不合格的,采購人可終止合同,另行按規定選擇其他供應商采購,由此帶來的一切損失由中標人承擔。
5.中標人在準備送貨及進行安裝調試時,應提前48小時與采購人取得聯系,以便采購人安排驗貨和配合安裝調試等工作。
七、其他要求:
1.投標人在投標前,可自行踏勘現場,有關費用自理,踏勘期間發生的意外自負。
2.本項目采用費用包干方式建設,投標人應根據項目要求和現場情況,詳細列明項目所需的設備及材料購置,以及產品運輸保險保管、項目安裝調試、試運行測試通過驗收、培訓、質保期免費保修維護等所有人工、管理、財務等所有費用,如一旦中標,在項目實施中出現任何遺漏,均由中標人免費提供,采購人不再支付任何費用。
采購需求僅供參考,相關內容以采購文件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