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ST舜船,002608)14日晚間公告稱,全資子公司江蘇舜天船舶發展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13日收到蘇州銀行南京分行送達的《信貸業務提前到期通知書》。《通知書》宣布發展公司與蘇州銀行簽訂的《企業最高額抵押、保證借款合同》、《貸款合同》項下借款金額共計人民幣88,390,000元全部提前到期,并要求發展公司及時落實還款資金,歸還蘇州銀行債務。
對此,舜天船舶稱,2015年8月13日,其子公司舜天船舶發展公司就上述提前到期的信貸業務,向其償付了2,718萬元人民幣,截至8月14日,蘇州銀行對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的債權金額為14,121萬元。
舜天船舶表示,針對公司其他的逾期融資款,正在積極研究應對措施。目前,公司正積極與金融機構協商,爭取妥善處理公司的逾期銀行融資款。同時,本次公告所述的信貸業務提前到期的進展事項對公司本期利潤或期后利潤不會產生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