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拍公告
受轉讓方委托,定于2023年08月16日上午10時整對以下標的進行無保留底價公開競拍:
一、標的物:
(本公告提供的船舶數據及相關資料僅供參考)
二、起拍價:
人民幣1359萬元,競拍保證金:人民幣150萬元。
保證金賬戶信息:
戶名:浙江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船舶交易分中心
賬號:571905357610827
開戶行:招商銀行杭州分行營業部
三、報名及看樣日期:
即日起至2023年08月15日下午17時整;看樣時間另行通知。
四、其它詳細信息請登陸浙江產權交易信息網https://www.zjpse.com/、拍船網http://www.shipbid.net/查閱。
五、產權交易機構:
浙江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杭州市上城區望江東路332號望江國際中心4號樓18層;浙江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船舶交易分中心(浙江船舶交易市場有限公司),舟山臨城翁山路555號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六樓。
六、委托方:
寧波海運股份有限公司,寧波市江北區北岸財富中心1幢。聯系人:洪先生0574-87659240。
七、聯系電話及聯系人:
周先生:18058087036/0580-2038333
陳先生:18058087030/0580-2027516
何女士:13989847287/0571-87297331
監督電話:0580-8236367
浙江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浙江船舶交易市場有限公司
舟山易舸船舶拍賣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18日
特別規定
一、標的概況
1.本次轉讓的標的為“明州25”輪,《船舶國籍證書》有效期至2023年08月28日,《船舶營運證書》《船舶檢驗證書》均在有效期內。
(本公告提供的船舶數據及相關資料僅供參考)。
二、特別說明
1.競買人需自行對競拍標的進行充分、仔細的了解,在參與競拍時必須充分考慮上述標的在交易、交割時可能發生價值變化、異動的風險,決定自己的應價價位,對自己的參拍行為承擔法律責任。產權交易機構和拍賣人對本次競拍標的的介紹及評價,均為參考性意見,不保證競拍標的的品質和真偽,不承擔該競拍標的的瑕疵擔保等任何責任。
2.競買人對競拍標的物有異議的,應在申請競拍前提出。競買人報名參加競拍的,視為無異議,也即表明競買人已全部了解本約定,并愿意履行本約定。
3.如受讓方在約定期限內,未完成交易款項支付的,視為違約,應承擔全部法律責任,且其所交競拍保證金由產權交易機構直接支付給轉讓方所有。
4.《競拍成交確認書》和資產交易合同一經簽署,受讓方不能更名。
5.資產交易過程中所產生的包括組織人服務費在內的所有費用,由轉、受讓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競拍成交后受讓方必須支付服務費。項目收費金額以成交金額為基數,采用分檔遞減累加法計算。具體標準如下:
三、其他重大信息披露
1.自掛牌起始日至掛牌期滿日下午5時整止,期間征集受讓意向方(競買人)并辦理線上競拍報名登記手續。符合受讓條件的意向受讓方應在掛牌期滿日下午5時(競拍報名截止時間)前在“船舶交易分中心”平臺完成線上報名手續并完成保證金訂單支付,逾期無效。
2.掛牌期滿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競買人,則延長信息披露:不變更掛牌條件,按照5個工作日為一個周期延長,直至征集到意向方。
3.掛牌期滿后,如只征集到一家合格競買人,則該競買人應在被確定為受讓方后3個工作日內同轉讓方簽訂轉讓標的交易合同。
4.掛牌期滿后,如征集到兩家(或兩家以上)競買人,則按照披露確定時間采用披露的交易方式進行轉讓,受讓方須于轉讓成交后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交易合同。
5.船舶交割地:浙江沿海海域范圍內的泊位或錨地(以轉讓方交船通知為準),受讓方應于支付全部價款后按轉讓方提前1天的確切交船通知要求與轉讓方進行船舶交接。
6.轉讓方以現狀交船,不負責送船。
7.資產交易過程中所產生的包括組織人服務費在內的所有費用,由轉、受讓雙方按規定各自承擔。
8.轉讓標的資產均以現場實物現狀為準(不包括船舶剩余燃潤料)。
9.掛牌期間將組織意向受讓方到標的物所在地進行實地看樣,意向受讓方在報名時需同時提供實地勘察證明,如無此證明,視同對本次資產實際轉讓范圍及相對應的實物已予以確認。
10.上船看樣和跟船相關人員的費用和風險由其自行承擔,且須與轉讓方簽訂安全擔保函。
11.競買人報名可自行下載或向聯系人索取報名材料,聯系人一:陳先生,聯系電話:0580-2027516,地址:浙江省舟山市臨城翁山路555號大宗商品交易中心6樓,聯系人二:何女士,聯系電話:0571-87297331,地址:杭州市望江東路332號望江國際中心4號樓1805室。
四、對受讓方的要求
A、主要交易條件:
1.掛牌價格:人民幣1359萬元;
2.付款方式:受讓方在其被確定后的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廢鋼船買賣合同》。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浙交所在收到全部轉讓價款、雙方交易服務費和船舶交接確認書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交易價款一次性匯入轉讓方指定賬戶。
3.意向方競拍報名時應按照其報名項目信息披露的要求交納競拍保證金人民幣150萬元至浙交匯“船舶交易分中心”平臺的存管銀行,操作路徑:拍船網——選擇拍品—按照對應賬號要求進行付款—系統根據實際到賬情況自動審核。意向方經資格確認并交納全部保證金后獲得參與競價交易資格。受讓方被確定后,其交納的競拍保證金扣除其應交交易服務費后的余額轉為轉讓價款的組成部分。
4.本次轉讓標的掛牌價格及成交價格為含增值稅價格,轉讓完成后轉讓方將向受讓方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
5.受讓方須在支付全部交易款后,根據轉讓方提前1天的確切交船通知,與轉讓方在船舶所在地進行標的船舶交接工作,轉讓方在確認受讓方已付清全部交易價款和剩余燃潤料款項后,立即通知受讓方接船代表接船并簽署實船交接確認書,最早交船日期為合同簽訂日,最晚交船日期為2023年8月28日(確切交船日期由轉讓方選擇),標的資產的損毀、滅失等風險自此轉移至受讓方。逾期未完成交接,視為轉讓方已完成交易合同,轉讓方將隨時撤離在船船員,此后船舶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受讓方承擔。若由于其他特殊原因如臺風等不可抗力造成受讓方不能按時接船,則時間相應順延。如果船舶交接地為錨地,受讓方須在資產移交后7個自然日內或按照海事主管部門要求完成標的物的運輸工作,如果船舶交接地為碼頭泊位,受讓方須同時遵守碼頭方靠離泊等相關要求。
6.受讓方必須自行解決標的物的裝載、運輸工作,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包含但不限于標的物的裝載、分類、拆解、運輸等)均由受讓方自行承擔。受讓方必須事前充分考慮裝載、運輸過程所需的各種成本費用及風險,受讓方應對裝載、運輸全過程的人身及財產安全承擔全部責任。
7.標的交接后受讓方不得使用原有船名、標識等原船舶標志符號。
8.船舶剩余燃潤料另行結算,轉讓方提供剩余燃潤料買賣的一般貨物銷售增值稅專用發票或普通發票(稅率為13%,非成品油發票)。預計剩余:重油(#180)80噸左右,輕油20噸左右,主機系統油(殼牌)5噸左右,輔機系統油(殼牌)2噸左右,主機氣缸油(殼牌)1噸左右。剩余數量以交船現場實際測量為準,油價均以轉讓方最后一次加油發票(含稅單價)結算。燃潤料價款由受讓方在交船當日一次性支付至轉讓方指定賬戶。
9.交接時受讓方應配備符合海事部門最低安全配員要求的船員接船,配合轉讓方船員及時在海事任職解職系統順利解職離船完成交接工作。交接當天,如果接船船員未到位,轉讓方有權終止交接,此后船舶產生的一切費用和責任由受讓方承擔。
10.船舶交接前受讓方應提供船舶注銷所需要的資料,包括但不限于營業執照(身份證)復印件、受讓方船舶用途聲明等相關資料,資料需加蓋公章(受讓方為自然人需按手印)。如受讓方不能及時按照海事部門要求提供資料導致船舶無法注銷,產生的后果由受讓方承擔。
11.船舶交接后受讓方應向海事部門報備并另行申請船舶錨地。受讓方獨立承擔交接后一切責任和義務。
B、受讓方資格條件:
1.意向方應為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法人、非法人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國家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意向方應符合相應的條件。
五、本次競拍所提供的文件資料所列全部數據為有關文件資料所載僅供參考,若因印刷、拷貝或攝影造成資料與標的物現狀有誤差的,具體以標的物現狀及有效文(證)件為準。
浙江產權交易所有限公司
浙江船舶交易市場有限公司
舟山易舸船舶拍賣有限公司
2023年07月18日
注:本文內容僅供參考,如與實際情況有差異,應以“拍船網”網站正式公告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