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南通市交通運輸綜合行政執法支隊發布消息,為避免船舶在建造過程中出現圖紙變更、工程返工,工期延誤,導致成本增加、流程不暢、質量受損等情況,從即日起在全省率先建立船舶建造圖紙審前確認新機制。
超前管控,才能防患于未然。據支隊二大隊相關負責人介紹,支隊黨委和大隊黨支部結合實際學習領會“四敢”要求,決定轉變思維,敢于創新,在船舶建造圖紙送審前進行先期確認。具體運行方式是:支隊執行圖紙審前確認的小組,根據船檢規則、規范以及相關規定要求,結合擬建船舶的設計圖紙和船舶建造廠實際情況,開展審前確認——主要是召集船舶建造廠、定造方和船舶設計單位三方,共同就有關事項進行事先溝通與確認,并以此為依據要求設計方對圖紙進行完善。完善后的圖紙一旦審定,即不可以(也無需)進行變更。
據了解,圖紙審前確認新機制適用于擬向支隊申請建造檢驗的船舶和有重大改建的船舶。具體要求:船舶建造廠、設計單位和定造方,協議商定某一方為船舶建造圖紙審前確認申請方。申請材料包括:船舶圖紙審查申請表、船舶設計相關圖紙1套、船舶設計單位設計能力佐證材料及其他需要的材料(如新建船運力審批材料等)。在船舶建造圖紙送審前,支隊指派建造檢驗小組執行審前確認。基本內容包括:船舶的類型、航區、總布置、主尺度、線型、噸位、參考載貨量、主機總功率、電站總容量等重要參數;船體主要結構的尺寸、規格及材料等級等;船舶主要設備選型與持證情況;確認船舶建造廠的設施、設備、施工組織和質檢能力等能否滿足建造船舶的規定要求;有關“加強建造檢驗過程管理”的內容與要求;確認不存在船廠將造船項目整體外包或定造方“租船臺”等與船廠適檢條件評估規定嚴重相悖等情形等。
支隊相關負責人表示,建立船舶建造圖紙審前確認工作新機制,是更好地幫助指導船舶建造廠、設計單位和船舶定造方落實船舶建造質量源頭保障的一項重要舉措,將會進一步提升全市新建船舶設計與建造質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