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江蘇舜天船舶股份有限公司(簡稱: *ST舜船)發布關于重大事項繼續停牌公告顯示,根據相關規定規定,直至法院裁定批準公司重整計劃或終止重整程序后,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向交易所申請復牌。
根據公司2016年半年報,當期公司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虧損10.18億元,預計今年三季度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虧損額度為9.5億元至11.38億元。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及2015年*ST舜船均處于虧損狀態,按照相關法律今年若再次虧損則將面臨退市。
壓力之下,隸屬于江蘇省國資委旗下的*ST舜船開始了其保殼策略,公司采用了“重整+重大資產重組”同步實施的方式解決債務危機和經營危機。從公司披露的最新消息來看,目前公司的重組已經獲得江蘇省國資委批準,并經公司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但仍尚需履行多項批準、裁定或核準程序。
此外,*ST舜船此前涉及多項法律糾紛及經營問題,為此公司多名高管被公開處分,其中原董事長王軍民和財務總監曹春華因涉嫌挪用公款罪,于去年9月份被立案偵查。對此,有投資者質疑,按照新規定公司若遭立案調查,監管層三年內不會審批公司重組事項。不過,公司證券事務代表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如果是上市公司及現任董監高正在被調查是會被影響的,“但是,證監會對我們公司的調查已結束,因此重組不受影響。”
*ST舜船面臨退市危機
事實上,*ST舜船從2011年上市以來,盈利就年年下滑,上市后的歷年業績均未達到其上市前的盈利水平,翻看公司上市前的招股說明書可以發現,在上市前的2008年至2010年,公司的凈利潤分別為2.89億元、2.15億元和2.21億元,營業收入也從原先的19.8億元增加到30.8億元。不過,上市后的*ST舜船業績開始大變臉,2011年至2013年,*ST舜船實現歸屬股東的凈利潤分別為1.85億、0.81億和1.24億。在2014年出現首次虧損后至今仍未實現扭虧。
同時,公司從2014年上半年開始連續發出一系列重大訴訟公告,逐漸暴露出其內部經營問題。此后,證監會對*ST舜船展開調查發現,公司往年虛增了逾10億元的收入和9億元成本,以及未披露的對外借款。公司的多名高管因此被公開處分,其中原董事長王軍民和原財務總監曹春華因涉嫌挪用公款罪,于去年9月份被立案偵查。
為了避免可能出現的退市風險,*ST舜船早就開始行動。今年4月28日,*ST舜船公告稱,計劃發行235836.42萬股新股,用于收購江蘇國信集團的信托和火力發電資產,標的資產價格超過210億元。
9月29日,*ST舜船再度公布包括債轉股計劃在內的重整方案。根據規劃,除1.4億元有財產擔保的債權和1.9億元稅款債權等獲得優先現金清償外,其余大部分債權均按照普通債權的受償方案實施。*ST舜船重整方案指出,每家普通債權人所持債權中,30萬元以下部分將全部得到現金清償,超過30萬元以上的債權部分,則按10.56%的比例以現金方式清償。剩余部分則將采取債轉股的方式清償,涉及債務總額約71億元。
據悉,公司計劃以資本公積金轉增股票的方式,發行約5.2億股新股,用于債轉股事項。債權人持有的每100元債權可分得約7.288股股票,每股抵債價格為13.72元。債轉股完成后,*ST舜船總股本將由3.7億股增加至8.9億股。根據*ST舜船目前共涉及的約90.2億元債務,公司計劃發行5.2億新股,以抵償其中71億元債務。
對此,有市場分析人士告訴《證券日報》記者,*ST舜船在實施債轉股重整方案的同時還在啟動重大資產重組,以期恢復上市公司的經營和盈利能力,如果二者能夠順利通過審批,*ST舜船才有可能擺脫退市的風險。
保殼能否成功待考
不過,上述市場分析人士也表示,*ST舜船的保殼計劃還需要通過監管部門多層次審批,能否成功實現保殼目前還不好說。
此前,*ST舜船表示,公司重組已經獲得江蘇省國資委批準,并經公司破產重整第二次債權人會議出資人組會議暨股東大會審議通過,*ST舜船同時表示,此次重組仍尚需履行多項批準、裁定或核準程序,并在各項條件滿足后方可實施,包括但不限于證監會并購重組專家咨詢委員會對本次重大資產重組方案出具專家咨詢意見,南京中院裁定批準重整計劃,中國銀監會江蘇監管局批準江蘇信托的股權變更,中國證監會核準本次交易方案。
在關于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提示中,*ST舜船表示,公司目前正處于重整階段。根據《破產法》的相關規定,若重整失敗,公司將被法院宣告破產清算。
“公司目前采取 重整+重大資產重組 同步實施的方式解決債務危機和經營危機,鑒于公司本次 重整+重大資產重組 同步實施是首例根據《關于審理上市公司破產重整案件工作座談會紀要》的規定啟動最高人民法院與中國證監會會商機制的上市公司重整案件,管理人與公司高度重視本次 重整+重大資產重組 工作。”*ST舜船表示,今年7月18日,南京中院通過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已將會商材料報送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已經啟動與中國證監會的會商程序。目前,管理人尚未收到中國證監會并購重組專家咨詢委員會的書面回復意見。公司修訂后的重大資產重組事項已經由出資人組會議暨股東大會審議通過,但仍尚需報中國證監會核準,本次重大資產重組能否獲得證監會的核準以及最終獲得核準的時間均存在不確定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