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拍公告
受委托,我公司定于2024年7月12日10:00至10:30(北京時間)在拍船網(www.shipbid.net)進行網上公開競拍活動,現公告如下:
一、競拍標的:
二、競拍規則:
1、此次競拍無保留價。若只有一家競買人參加報名,則公告期滿后該競買人即被確定為受讓方;若有兩家及以上競買人參加報名,則以競拍方式進行轉讓。本次競拍不存在優先購買權人。
2、起拍價:人民幣6750萬元;競拍保證金:人民幣340萬元;加價幅度為人民幣2萬元的正整數倍。
3、正式開拍后,自競拍當日10:25(北京時間)起進入延時報價階段,延時報價倒計時為5分鐘。在延時報價期間若有新的出價,倒計時將自動重置為5分鐘。
4、未成交者的競拍保證金在競拍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退回,競拍保證金不計息。
5、本次競拍活動時間均以北京時間為準(除另有規定外)。
三、報名要求:
1、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競拍當日競拍開始前止(以保證金到賬且在拍船網完成報名并取得競拍號牌為準,建議提前2-3天繳納保證金并完成報名,以免出現問題導致錯過競拍),截止時間過后概不接受報名。競買人報名成功后(以取得競拍號牌為準),即視為充分知曉、接受和遵守本公告、競拍規則、特別規定及相關附件等內容的相關約定。
2、本次競拍接受境內自然人及合法存續的企業或組織報名參拍。
3、競買人報名時需提交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營業執照掃描件(加蓋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掃描件(加蓋公章)
●經辦人身份證掃描件及授權委托書(如有,需加蓋公章)
●《參拍承諾書》
●競拍保證金付款憑證
四、看樣時間及地點:
看樣事宜另行通知,具體請與我司聯系。意向競買人可在規定的看樣時間內組織船舶看樣,并承擔看樣過程中看樣人員的所有費用、風險與責任,轉讓方僅負責配合工作;未在規定看樣時間內參與實地看樣且完成報名手續的,即視為已完全了解競拍標的的所有情況,包括但不限于與船舶證書、船舶狀況等有關的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意向競買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對競拍標的質量等瑕疵提出異議。
五、保證金賬戶:
●戶名:浙江拍船網航運交易股份有限公司
●賬號:3420 0200 1012 0100 3787 39
●開戶行:浙商銀行舟山分行
六、聯系電話及聯系人:
高先生:+86 18058087033/0580-2038333
聞女士:+86 18058087023/0580-2038333
電郵:auction@shipbid.net
浙江拍船網航運交易股份有限公司
舟山易舸船舶拍賣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1日
特別規定
一、本特別規定作為《競拍公告》、《競拍規則》的補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競拍標的:
《競拍公告》、《特別規定》、《技術報告》以及通過其他渠道所提供的相關船舶資料和數據參數,僅供競買人作為參考,不構成對競拍標的的任何擔保,競拍標的以交接時的現狀為準。如實際情況與上述資料或數據有出入,不影響本次競拍成交和競拍成交價;競拍成交后,我司和轉讓方不承擔競拍標的任何瑕疵責任和質量問題。
三、競拍成交:
1.競拍成交后,買受人必須當天以電郵或者傳真形式對競拍成交信息進行確認,并在競拍后的2個工作日內與我司簽訂正式《競拍成交確認書》。
2.買受人最晚應在競拍成交后的3個工作日內與轉讓方簽訂《船舶買賣合同》(以下簡稱“買賣合同”)。《船舶買賣合同》模版在競拍公告中以附件形式進行公布。
拍賣公告中的附件《船舶買賣合同》作為公告的一部分,與公告中的條款具備同等效力。競買人一旦報名參拍,視為接受船舶買賣合同文本。
買賣合同內容除完善必要信息(如公司名稱等)以及買賣雙方一致同意調整的內容以外,原則上不作其他修改。買賣雙方簽訂買賣合同后,若買賣合同與競拍公告內容有沖突或歧義,則以簽訂后的《船舶買賣合同》內容為準。
3.本次競拍默認我司指定的賬戶作為第三方船舶交易服務賬戶(不計息),買受人、轉讓方和我司應與《船舶買賣合同》同時簽訂《第三方船舶交易服務協議》。本次競拍項目的購船定金為競拍成交價的10%,買受人支付的競拍保證金將在《船舶買賣合同》及《第三方船舶交易服務協議》簽訂后自動轉為該項目的部分購船定金。
買受人應在《船舶買賣合同》及《第三方船舶交易服務協議》簽署后的2個工作日內向第三方船舶交易服務賬戶支付剩余購船定金(剩余購船定金=競拍成交價*10%-已支付的部分購船定金)。
所有第三方船舶交易資金不計息。我司針對與本項目相關的船舶交易服務不額外收取任何費用。
4.若由我司進行第三方船舶交易服務,船舶交接當天,在簽署完船舶交接書(PODA)之后將買受人支付的80%船款釋放至轉讓方指定賬戶;剩余20%船款、剩油款及其他應付款項(如有)應在轉讓方辦理完船舶所有權/國籍注銷(過戶)手續并獲得船舶所有權注銷證明后,我司在收到船舶注銷證明原件掃描件及船款釋放函后的3個工作日內釋放至轉讓方指定賬戶。轉讓方在收到全部價款之后的1個工作日內,寄送船舶注銷證明原件給我司。
5.若買受人未能按要求簽訂公告附件所對應的《船舶買賣合同》,則視為買受人違約,則轉讓方有權單方面取消本次交易,并有權沒收買受人支付的競拍保證金;若《船舶買賣合同》及《第三方船舶交易服務協議》簽訂生效后,因買受人原因(如資信問題或涉及制裁等)無法開設交易服務賬戶,則轉讓方有權根據《船舶買賣合同》的約定單方面取消本次交易,并有權沒收買受人已支付的購船定金。
6.若買受人存在上述違約之情形導致交易取消的,我司有權優先扣除買賣雙方應支付的競拍服務費,余額作為中標方的違約金在中標方構成實際違約(即違反競拍規定,包括未按時簽署競拍成交確認書/船舶買賣合同、無法開立交易服務賬戶)且轉讓方書面宣布取消本次交易后的2個工作日內支付給轉讓方。我司有權根據轉讓方的指令對標的船舶重新組織競拍。
四、標的的過戶(注銷)和移交:
1.買受人必須在2024年7月16日下午16時(北京時間)之前付清全部競拍服務費,并須最晚在船舶交接的2個工作日之前將剩余船款、預估剩油款及其他所有應付款項(如有)支付至我司指定的第三方船舶交易服務賬戶,逾期按違約論處。
2.轉讓方(即原船舶所有人)在簽署《船舶交接確認書》(PODA)且收到買受人提供的當地海事局要求文件正本后的10個工作日內辦理該船相關的所有船舶注銷手續。
最早船舶交接日:2024年7月20日;
最晚船舶交接日:2024年8月20日。
若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突發因素導致確需延期交船,轉讓方將與買受人友好協商并約定新的船舶交接日期。
3.標的移交地點:中國港域內安全可達的錨地或碼頭泊位,由轉讓方選擇。
移交方式:買受人自提。
4.交船狀態:按照交船時的現狀進行交接。
轉讓方將確保該船在交接時船級證書處于有效狀態,且不存在中國海事局的滯留意見和影響船級的批注意見(船級社展期除外)。
競買人報名成功后(以取得競拍號牌為準),即視為已完全了解競拍標的的所有情況,包括但不限于與船舶證書、船舶狀況等有關的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競買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對競拍標的質量等瑕疵提出異議。
5.本公告附有3份附件(參拍承諾書、技術報告、《船舶買賣合同》),請自行下載查閱。
五、相關費用:
1.競拍服務費:競拍成交后,買受人必須向我司支付競拍成交價的1%作為競拍服務費。
2.與競拍保證金相關的匯付和退匯等銀行手續費由競買人承擔。所有與購船相關款項的匯付等銀行手續費由買受人承擔。
3.本次競拍,轉讓方僅提供該船船價及剩油價款的商業形式發票。船舶移交后產生的所有費用、轉讓過戶時產生的所有稅費,均由買受人自行承擔。
4.本次競價標的不含隨船所存的油料。船舶交接時,買賣雙方代表對船存燃油、未開封的桶裝滑油、液壓油以及存儲在儲存柜、日用柜內未使用過的散裝滑油進行現場測量。
燃料油價格以該船最后一次加油的實際發票價格(不含駁運費、不含稅)或轉讓方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作為結算單價依據,發票由轉讓方提供;如果轉讓方無法提供發票,則按照船舶交接前3個工作日的普氏(Platts)新加坡價格作為結算單價依據。
滑油、液壓油及油脂以該船最后一次加油的實際發票價格(不含稅、不含駁運費)或轉讓方提供的其他證明文件作為結算單價依據,發票由轉讓方提供;如果轉讓方無法提供發票,則轉讓方須提供同廠家在交接前3個工作日發布的售價作為結算單價依據。具體油款應按交接當日由買賣雙方代表共同測得油量進行結算,預估剩油款多退少補。
5.本次競拍標的的交接時間以《船舶交接確認書》(PODA)上的簽訂時間為準。船舶交接前標的產生的一切費用及保管責任由轉讓方承擔;船舶交接之后,標的所產生的費用及風險責任均由買受人承擔,標的的保管責任也由買受人承擔。
6.本次競拍標的不包含以下設備或物品(包括租用設備):在公示后的5個工作日補充完畢。
7.船舶交易費用(如有),由買受人承擔。
六、未盡事宜由我司、轉讓方、買受人協商解決。
浙江拍船網航運交易股份有限公司
舟山易舸船舶拍賣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