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于對臺灣省在海上風電項目招標中規定的產品本地化要求不滿,歐盟已經向世界貿易組織(WTO)提起了爭端解決程序。
2021年,臺灣省海上風電主管部門發布了第三輪海上風電招標政策,其中規定,海上風電場項目所使用的各類部件中,至少有60%須在本地采購,除非臺灣省本地供應鏈無法提供必要的產品或服務。
然而,歐盟認為,這一規定與WTO的非歧視原則不符。
根據WTO的爭端解決機制,第一階段為磋商,如果雙方在60天內未達成一致意見,歐盟可以要求WTO成立一個專項小組來對此事作出裁決。
對此,臺灣省已作出回應,并表示愿意與歐盟談判,以解決貿易爭端。
臺灣省的海上風電目標是在2030年前完成13GW,在2050年前完成55G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