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29日,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定海法院”)裁定受理浙江增洲重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增洲重工”)提出的重整申請。2023年3月30日,定海法院裁定受理舟山增洲海洋裝備制造有限公司、增洲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增洲集團”)、余姚市增洲鋼管有限公司、寧波市增洲法蘭管件制造有限公司、寧波市增洲進出口有限公司、唐山市豐南區增洲鋼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豐南鋼管”)提出的與增洲重工實質合并重整申請,并依法指定浙江六和律師事務所擔任以上七家公司(以下簡稱“債務人”)實質合并重整管理人(以下簡稱“管理人”)。
鑒于增洲重工、增洲集團和豐南鋼管具備重整價值,為維護全體債權人和債務人的合法權益,按照公開化和市場化原則,同步實現優質資產的有效整合、價值變現和可持續發展,管理人在定海法院的監督指導下,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募重整投資人,現就招募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概況
(一)工商注冊登記情況
(二)資產情況
【增洲重工資產】
1.不動產情況
表一:有證工業用地及地上建筑物
表二:有證住宅用地及地上建筑物
表三:住宅
表四:無證房屋及構筑物
2.海域使用權及岸線使用權情況
3.其他
小型汽車(非營運)3輛、大型汽車(非營運)1輛、船舶制造生產線和特種鋼結構制造生產線及相關設備設施、行車、龍門吊、存貨等動產及無形資產若干。
【增洲集團資產】
1.不動產情況
表一:有證工業用地及地上建筑物
表二:無證建筑及附屬物
2.其他
電動單梁起重機等機器設備若干。
【豐南鋼管資產】
1.不動產情況
表一:有證工業用地及地上建筑物
表二:無證建筑物
2.其他
45機組高頻、76焊管機組高頻等機器設備及其他設備若干。
二、投資范圍
意向投資人可就增洲重工、增洲集團和豐南鋼管全部資產制定投資方案,也可根據自身實際需要就其中兩家或一家公司制定投資方案。
三、招募條件
(一)意向投資人基本要求
1.具有較高的社會責任感和良好的商業信譽,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單或被采取限制高消費措施。
2.滿足國家法律法規、監管政策對相關行業投資者的資格要求。
3.擁有足夠資金實力進行投資,且資金來源合法合規。
4.兩個或兩個以上的投資人可聯合參與投資,但至少一個投資人需符合上述條件。
5.本次投資人的招募不限行業,但鼓勵從事船舶建造、鋼結構制造行業、與增洲重工、增洲鋼管和豐南鋼管具有產業協同性的意向投資人參加,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二)意向投資人重整對價及意向保證金條件
1.本次招募意向投資人設置相應重整對價及意向保證金條件。
①單獨增洲重工重整,重整對價報價金額應不低于人民幣630,000,000.00元(大寫:陸億叁仟萬元整),報名者需繳納意向保證金人民幣100,000,000.00元(大寫:壹億元整)。
②單獨增洲集團重整,重整對價報價金額應不低于人民幣55,000,000.00元(大寫:伍仟伍佰萬元整),報名者需繳納意向保證金人民幣5,500,000.00元(大寫:伍佰伍拾萬元整)。
③單獨豐南鋼管重整,重整對價報價金額應不低于人民幣37,000,000.00元(大寫:叁仟柒佰萬元整),報名者需繳納意向保證金人民幣3,700,000.00元(大寫:叁佰柒拾萬元整)。
④以上述兩家或三家公司為重整范圍的,最低重整對價及意向保證金條件,按兩家或三家的條件金額疊加計算。
2.投資人支付的重整對價用于償付增洲重工等七家公司實質合并重整破產費用、共益債務及其他破產債務,同時投資人獲得重整范圍內的資產和權益,并承擔相應責任。
3.意向保證金的繳納及退款,詳見本公告第五條之規定。
4.意向投資人應自愿承擔在重整計劃草案提交債權人會議表決前未申報債權的債權人向重整后的公司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破產法》的規定要求清償的風險。
(三)意向投資人報名時需提交的資料
1.《意向投資報名書》
2.企業法人需提供營業執照正本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負責人身份證明書及身份證復印件,復印件需企業法人加蓋公章且需提供原件核對;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復印件需本人簽字且需提供原件核對。
3.經辦人員授權委托書原件、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及聯系信息。
4.如以聯合體方式報名,意向投資人應提交《合作協議書》,并說明各主體的角色分工、權利義務等。聯合投資人應同時按要求提供前述相關資料,聯合單位應指定一名投資人為代表人,代表所有投資人處理投資中的相關事宜。聯合投資人應就本次報名承擔連帶責任。
5.《重整投資方案》。方案中應包含投資主體、投資方式、投資金額、資金來源、重整資產范圍、經營管理經驗和優勢、經營方案等主要事項。
6.管理人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資料
投資人如有報名意向,可聯系管理人領取《意向投資報名書》、《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身份證明書》、《授權委托書》、《保密協議》等范本。
四、招募流程
(一)意向投資人報名
意向投資人于報名截止日前,將加蓋公章并裝訂成冊的報名材料(指前述要求意向投資人報名時需提交的資料)通過郵寄或現場遞交的方式提交至管理人。同時發送報名材料電子掃描件至管理人郵箱15504211707@163.com。
(二)盡職調查
意向投資人簽訂《保密協議》且繳納人民幣500,000.00元(伍拾萬元整)保密保證金后,可提出盡調申請和資料清單,開展盡職調查。管理人將予以必要的配合并提供相關資料。意向投資人開展盡職調查或實地考察所需的費用由意向投資人自行承擔。保密保證金將在確定正式重整投資人并簽訂《重整投資協議》之日后5個工作日內統一無息退還。
(三)確定投資人
管理人將根據實際招募情況,在舟山市定海區人民法院指導監督下開展遴選工作。重整對價不是唯一評選依據,需兼顧實現債權人利益最大化和有利于重整程序順利推進等因素,通過遴選或競爭性談判等方式進行綜合評判,擇優確定正式重整投資人。
五、意向保證金繳納及退還
(一)意向保證金
意向投資人在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資方案》的同時應繳納意向保證金,匯入管理人指定的銀行賬戶。
(二)保密保證金及意向保證金收款賬戶
戶 名:浙江增洲重工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自貿試驗區支行
賬 號:1206020039100316784
(三)意向保證金退還
1.未被確定為正式重整投資人的意向投資人,意向保證金將在確定正式重整投資人并簽署《重整投資協議》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2.意向投資人應在被確定為正式重整投資人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與債務人(由管理人代表)簽訂《重整投資協議》并繳清履約保證金(已繳納的保密保證金和意向保證金可直接沖抵),否則債務人(由管理人代表)有權沒收其已經繳納的意向保證金,取消其正式重整投資人資格。
3.《重整投資協議》經協議雙方簽署后成立,經定海法院裁定批準《重整計劃草案》后生效。意向投資人自愿承擔因《重整計劃草案》未能通過債權人會議表決或法院裁定批準而造成《重整投資協議》不能生效的解約風險。
六、報名截止時間
報名時間為即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
七、管理人聯系方式
聯系人:樓律師,曹律師
聯系電話:13819192629 15504211707
電子郵箱:15504211707@163.com
聯系地址:浙江舟山定海工業園區創園大道69號浙江增洲重工科技有限公司辦公室四樓,管理人辦公室。
八、報名須知
(一)本次招募以公開、公平、公正為原則,面向社會公開招募重整投資人。本招募公告內容對全體報名者平等適用。
(二)本招募公告編制目的是讓意向投資人對增洲重工、增洲集團、豐南鋼管情況有所了解,并不當然替代投資人的盡職調查。管理人提供的資料未必完整描述增洲重工、增洲集團、豐南鋼管的實際狀況及瑕疵情況。投資人提交意向投資報名材料及意向保證金,即視為同意按照增洲重工、增洲集團、豐南鋼管現狀進行投資,也視為對本次重整投資人招募和遴選程序完全確認并同意承擔所有風險。投資人在考慮參與投資時,自行決定是否聘請專業投資顧問、財務顧問或法律顧問進行盡職調查。本招募公告并非要約文件,不具有投資協議的約束性效力。
(三)本招募公告所記載事項如有變動,以管理人變更公告或書面通知為準。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編制,最終解釋權屬于管理人。管理人有權根據破產程序情況決定繼續、中止、變更或終止投資人招募。
特此公告
浙江增洲重工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