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遠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下屬中遠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下屬單船公司(以下簡稱“單船公司”)作為買方與南通中遠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南通中遠川崎”)作為賣方于 2015 年 9 月 9 日簽署了造船協議(以下簡稱“南通中遠造船協議”),約定由南通中遠川崎為單船公司建造、下水、配備及交付 4 艘 19000TEU1型船舶,協議船價共計 5.412 億美元。
單船公司作為買方與大連中遠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連中遠川崎”)作為賣方于 2015 年 9 月 9 日簽署了造船協議(以下簡稱“大連中遠造船協議”),約定由大連中遠川崎為單船公司建造、下水、配備及交付 2 艘19000TEU 型船舶,協議船價共計 2.706 億美元。
單船公司作為買方與中國船舶工業集團公司下屬的中國船舶工業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船工貿”)和上海外高橋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外高橋造船”)作為聯合賣方于 2015 年 9 月 9 日簽署了造船協議(以下簡稱“中國船舶造船協議”),約定由外高橋造船為單船公司建造、下水、配備及交付 3 艘 19000TEU型船舶,協議船價共計 4.185 億美元。
單船公司作為買方與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下屬的中國船舶重工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船貿”)和大連船舶重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連重工”)作為聯合賣方于 2015 年 9 月 9 日簽署了造船協議(以下簡稱“中船重工造船協議”,與南通中遠造船協議、大連中遠造船協議、中國船舶造船協議共同稱為“本次造船”),約定由大連重工為單船公司建造、下水、配備及交付 2艘 19000TEU 型船舶,協議船價共計 2.790 億美元。
中國船舶造船協議和中船重工造船協議未構成關聯交易。南通中遠造船協議和大連中遠造船協議構成了中國遠洋運輸(集團)總公司(以下簡稱“中遠集團”)與本公司之間的關聯交易。
單船公司作為買方與大連中遠川崎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連中遠川崎”)作為賣方于 2015 年 9 月 9 日簽署了造船協議(以下簡稱“大連中遠造船協議”),約定由大連中遠川崎為單船公司建造、下水、配備及交付 2 艘19000TEU 型船舶,協議船價共計 2.706 億美元。
單船公司作為買方與中國船舶工業集團公司下屬的中國船舶工業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船工貿”)和上海外高橋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外高橋造船”)作為聯合賣方于 2015 年 9 月 9 日簽署了造船協議(以下簡稱“中國船舶造船協議”),約定由外高橋造船為單船公司建造、下水、配備及交付 3 艘 19000TEU型船舶,協議船價共計 4.185 億美元。
單船公司作為買方與中國船舶重工集團公司下屬的中國船舶重工國際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國船貿”)和大連船舶重工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連重工”)作為聯合賣方于 2015 年 9 月 9 日簽署了造船協議(以下簡稱“中船重工造船協議”,與南通中遠造船協議、大連中遠造船協議、中國船舶造船協議共同稱為“本次造船”),約定由大連重工為單船公司建造、下水、配備及交付 2艘 19000TEU 型船舶,協議船價共計 2.790 億美元。
中國船舶造船協議和中船重工造船協議未構成關聯交易。南通中遠造船協議和大連中遠造船協議構成了中國遠洋運輸(集團)總公司(以下簡稱“中遠集團”)與本公司之間的關聯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