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長榮海運獲悉,長榮海運將采用歐盟承諾。
歐盟競爭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于2011年5月7日對長榮海運及其他14家承運商開展關于班輪航運業中一般費率上調(以下簡稱GRI)公告的調查。委員會懷疑承運商互相透露價格信息。在深入調查超過兩年以后,委員會并未發現任何證據表示運營商操控價格。
長榮海運接受此調查結果,并重申其從未向其他競爭對手發出價格信息以擾亂GRI,相反,GRI的發布只是為了給客戶提供一個根據來要求就價格上漲進行進一步協商。但是,考慮到委員會對價格信號方面的擔憂,長榮海運自2014年以來就停止了GRI的發布。
作為委員會停止審查的交換,長榮海運將根據理事會條例(EC)第1/2003號第9條提供承諾,該承諾于2016年12月7日通過,為期三年。承諾的范圍涵蓋往返于歐洲經濟區的貨物。
如您對此承諾有任何疑問,請聯系長榮海運辦事處。
歐盟競爭委員會(以下簡稱“委員會”)于2011年5月7日對長榮海運及其他14家承運商開展關于班輪航運業中一般費率上調(以下簡稱GRI)公告的調查。委員會懷疑承運商互相透露價格信息。在深入調查超過兩年以后,委員會并未發現任何證據表示運營商操控價格。
長榮海運接受此調查結果,并重申其從未向其他競爭對手發出價格信息以擾亂GRI,相反,GRI的發布只是為了給客戶提供一個根據來要求就價格上漲進行進一步協商。但是,考慮到委員會對價格信號方面的擔憂,長榮海運自2014年以來就停止了GRI的發布。
作為委員會停止審查的交換,長榮海運將根據理事會條例(EC)第1/2003號第9條提供承諾,該承諾于2016年12月7日通過,為期三年。承諾的范圍涵蓋往返于歐洲經濟區的貨物。
如您對此承諾有任何疑問,請聯系長榮海運辦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