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3日,證監會發布主板發審委2017年第21次會議審核結果公告,公告顯示,廣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首發)IPO獲證監會審批通過。預計,該港口將于今年在中國A股上市。
上市后,廣州港將通過募集的資金進一步優化港口基礎設施建設,推動珠三角區域港口自愿整合。
據了解,廣州港于2014年12月19日提交上市申請,但由于近幾年證監會采取措施嚴格限制上市公司申請資格,廣州港申請上市一事一直未果。
根據2016年9月12日報送的《廣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廣州省國資委將其所持有的國有股按照實際發行量的10%轉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持有,轉持數量合計為7758.964萬股,現金181.50496萬元。其中,廣州港集團持有6916萬股,國投交通控股轉持218.4萬股,中遠集團轉持360萬股,上海中海碼頭轉持264.564萬股,廣州發展的國有股東應繳納資金額為181.50486萬元。具體轉持數量和實際應繳納金額以實際發行數量和IPO價格確定。而隨著中遠與中海的合并,中遠海運共將向社?;疝D持624.564萬股。
發行之前,廣州港總股本為549450萬股,本次發行不超過8億股。若按照最大規模計算,本次發行后廣州港的股本結構如下: 根據上述表格可知,廣州港上市后,中遠集團將持有廣州港股份24365萬股,持股比例為3.87%;上海中海碼頭持股數為24460.436萬股,持股比例為3.89%。也就是說,中遠中海合并后,中遠海運將持有廣州港48825.436萬股,持股比例為7.76%。因此,中遠海運的占股僅次于廣州港集團,為廣州港第二大股東。
據悉,2016年廣州港完成貨物吞吐量5.22億噸,同比增長4.3%,是中國大陸第五大港口;集裝箱吞吐量1885萬TEU,僅次于上海港、深圳港、寧波舟山港,是中國大陸第四大集裝箱港口。
上市后,廣州港將通過募集的資金進一步優化港口基礎設施建設,推動珠三角區域港口自愿整合。
據了解,廣州港于2014年12月19日提交上市申請,但由于近幾年證監會采取措施嚴格限制上市公司申請資格,廣州港申請上市一事一直未果。
根據2016年9月12日報送的《廣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廣州省國資委將其所持有的國有股按照實際發行量的10%轉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持有,轉持數量合計為7758.964萬股,現金181.50496萬元。其中,廣州港集團持有6916萬股,國投交通控股轉持218.4萬股,中遠集團轉持360萬股,上海中海碼頭轉持264.564萬股,廣州發展的國有股東應繳納資金額為181.50486萬元。具體轉持數量和實際應繳納金額以實際發行數量和IPO價格確定。而隨著中遠與中海的合并,中遠海運共將向社?;疝D持624.564萬股。
發行之前,廣州港總股本為549450萬股,本次發行不超過8億股。若按照最大規模計算,本次發行后廣州港的股本結構如下: 根據上述表格可知,廣州港上市后,中遠集團將持有廣州港股份24365萬股,持股比例為3.87%;上海中海碼頭持股數為24460.436萬股,持股比例為3.89%。也就是說,中遠中海合并后,中遠海運將持有廣州港48825.436萬股,持股比例為7.76%。因此,中遠海運的占股僅次于廣州港集團,為廣州港第二大股東。
據悉,2016年廣州港完成貨物吞吐量5.22億噸,同比增長4.3%,是中國大陸第五大港口;集裝箱吞吐量1885萬TEU,僅次于上海港、深圳港、寧波舟山港,是中國大陸第四大集裝箱港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