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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環保已經成為21世紀世界造船技術的主流方向,國際海事組織在21世紀頭十年內先后發布了多個有關船舶有害物質管控的公約要求,如何按照這些要求長久控制風險,樹立“綠色造船”競爭能力和品牌優勢,已經成為當前國內造船業無法回避的重要課題。
2009年5月15日,在香港舉行的拆船公約外交大會上,國際海事組織(IMO)以決議形式通過了《2009年香港國際安全與無害環境拆船公約》(簡稱“香港公約”)。《香港公約》是國際航運界在促進安全、環保和保護人類健康方面的又一重大舉措。
《香港公約》首次在船舶領域提出供應鏈風險管理和有害物質全生命周期管控的強制性要求,對船舶工業鏈條的各利益相關方——船舶制造廠、修船廠、船東、拆船廠的責任和風險進行了界定。公約要求船舶必須具備一份IHM(船用有害物質清單)放置于船上,并在船舶全生命周期中保存該清單,最后由船東將清單提交拆船廠。同時,明確要求一系列有害物質將會被禁止或限制使用在船舶上(共13種化學物質,包括:石棉、破壞臭氧層物質(ODS)、多氯聯苯(PCBs)、有機錫防污底系統、鎘及其的化合物、六價鉻及其化合物、鉛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多溴聯苯(PBBs)、多溴聯苯醚(PBDEs)、多氯連萘(多于3個氯原子)、放射性物質、短鏈氯化石蠟(鏈烷烴,C10-C13,氯代物))。
船舶石棉及有毒有害物質檢測,檢測范圍包括:石棉、消耗臭氧物質、多氯聯苯、含有機錫化合物作為殺生物劑的防污泥系統(三丁基錫,三苯基錫,氧化三丁基錫)、鎘和鎘化合物、六價鉻和六價鉻化合物、鉛和鉛化合物、汞和汞化合物、多溴聯苯、多溴二苯醚、多氯化萘(超過3個氯原子)、放射性物質、某些短鏈氯化石蠟(烷烴類,C10-C13,氯代)和溴化阻燃劑(六溴環十二烷)共14項船舶有害物質。
響應全球“禁棉令”,華碧實驗室提供石棉檢測與移除及船舶有害物質檢測服務,同時可提供船舶有毒有害物質取樣、有害物質清單編制和石棉等有害物質移除更換等業務,協助客戶降低船舶有害物質風險。